工業創新項目
項目全稱:工業創新發展項目
主管單位:自治區工信委和自治區財政廳
項目簡介:工業創新發展項目包括創新能力建設項目、技術創新項目和新產品新技術產業化項目等。項目扶持資金按千億元產業發展等資金6%~8%的比例安排。設立工業創新發展項目的目的,是充分運用財政、信貸等經濟、行政手段,促進工業創新發展,提高企業技術創新能力和水平,推動新產品新技術成果盡快實現產業化,提高新產品值率。
申報要求:
(一)項目承擔單位必須是廣西境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和健全的財務核算與管理的企業或單位。必須具有較強的技術開發、資金籌措、項目實施能力,以及較好的資信等級,資產負債率在合理范圍內,項目已基本具備實施條件,項目所需資金已落實。
(二)項目已完成前期工作,按規定經各市工信委及經授權的工業園區管委會核準或備案未超過兩年。
(三)申報企業技術中心創新能力建設項目。須是獲得自治區認定的企業技術中心(不含2013年新認定企業技術中心)。
(四)申報技術創新項目。須具有自治區有關部門出具的《科技查新報告》,技術達區內領先水平以上。
(五)申報新產品新技術產業化項目。須具有自治區工信委發放的新產品新技術鑒定驗收證書(有效期3年),擁有授權專利的優先支持。涉及行業準入的,須提供有關部門生產許可文件。
(六)已獲得工業創新項目資金支持且建設期滿未申請鑒定驗收的企業,不予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