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改造資金
項目全稱:企業技術改造資金項目
主管單位:工信委
項目簡介:技術改造主要是指在堅持科技進步的前提下,用先進的技術改造落后的技術,用先進的工藝和裝備代替落后的工藝和裝備,實現內涵擴大再生產,達到增加品種,提高質量,節約能源,降低原材料消耗,提高勞動生產率,提高經濟效益的目的。
采用外先進的、適用的新技術、新設備、新工藝、新材料,對現有設施、生產工藝條件及輔助設施進行的改造 ——統稱為“技術改造”或“更新改造”。
以節約、增加產品品種、提高質量、治理“三廢”、勞保安全為主要目的, 以利用企業基本折舊基金、企業自有資金和銀行技術改造貸款為主,項目土建工作量投資占整修項目投資30%以下,列入更新改造計劃的,作為技術改造項目。
申報要求:
2015年自治區企業技術改造資金項目申報要求:
(一)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自治區工業發展規劃,符合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準入條件,非國家限制類、淘汰類產業項目。
(二)項目已經各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或經授權的工業園區管委會進行核準或備案,完善土地、環保、節能審查手續,已開工實施或者能確保在2015年1月之前實質性開工建設。
(三)申報技改資金的項目必須首先申報錄入廣西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庫信息管理系統,列入2015年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投資項目計劃。
(四)申報項目的企業在廣西區內工商登記注冊,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銀行信譽度良好,有較強的資金籌措能力,能保證項目投資來源;財務管理制度健全,會計信用和納稅信用良好。
(五)2009年~2012年度獲得過自治區企業技術改造財政專項資金支持的企業,無特殊情況,必須完成原項目竣工驗收后才能繼續申報。
(六)原則上要求項目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在5000萬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