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變更的正式名稱是著錄項目變更,是指當我們的專利各階段涉及權利歸屬及聯系信息的變化時需要到專利局作信息改變備案的手續。主要包括:
1、變更發明創造名稱(附具意見陳述書,說明變更理由,經審查員同意才能辦理變更手續。)
2、發明人、設計人的變更(由于發明權不能轉讓、繼承,所以發明人的變更(包括人數增減)主要是由于申請人申報不當或者發明權爭議發生的。)
3、申請人(或專利權人)的變更(申請人(或專利權人)的變更主要有五種情況:
(1)申請人姓名或者名稱的變更;
(2)繼承或贈與申請權;
(3)轉讓申請權;
(4)轉移申請權;
(5)改正申報的差錯。